更新时间:2022.06.12
单方承租人不一定能够解除合同。在我国想要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的话,就可以共同地去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其次,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单方承租人也可以通过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双方事先约定的权利,单
不安抗辩权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转移财产、抽逃出资逃避债务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具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
不付租金可以解除合同。不付租金属于《民法典》第563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即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了不履行主要的债务或者延迟履行主要债务。那么此时,甲方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要求其付租金,如果租房人仍不付租金的话,甲方就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一方
包租公司违约,房东一般不可以解除合同,房东可以追究包租公司的违约责任。但是在包租公司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房东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
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典并没有规定,违约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能够解除合同的,应当是因为对方出现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而想要解除合同的守约方。因此,在法律上,违约方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
不付款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不付款属于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了不履行主要的债务或者延迟履行主要债务,那么此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提醒该当事人付款,如果该当事人仍不付款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解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分别成立独立的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的范围要限定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要扩大到合同主体之外。二是合同权利义务合法性原则。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成立与解除是合法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当合同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已经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如果存在违约方,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上述原因是由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造成的,则合同双方应互不追究责
对于寄存人而言,保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对于保管人来说,只有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在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任
对方违约了,不一定能够解除合同。具体来说,我国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应当通过以下的途径来解除合同:1、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协议解除合同;2、根据合同的约定,单方面行使约定的解除权利;3、根据法律的规定,单方面行使法定的解除权利。而这里所说的单方
不安抗辩权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应当在中止履行后,具有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仍不提供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后,另一方当事人才能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具有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转移
解除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 2,双方对于租房合同解除达成一致意见的意思表示,即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此外还应当写明合同解除的原因,合同解除的时间; 3、第三部分就
只要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就不能任意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的话,保险人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有意隐瞒事情真相,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或因过失而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到保险人作出的决定的; 实际上没有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