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做为债权人来说,其起诉的对象就不应仅限有虚假出资的股东,而应是公司的全部设立股东,显然这又将使债权人起诉的法律关系复杂化,而且这与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复函中规定的只能起诉出资有瑕疵的股东的规定相冲突。正因如此,实践中还没有发生一起因一股东出资
个人债务名下公司是不可以执行的。因为公司有法人资格,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公司对于该笔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可以执行公司财产。
法院不能直接执行股东财产。情况如下: 1、因为股东仅限于其认购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2、除非有下列情况,股东大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法院可以执行股东的财产: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3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4人民法院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应当首先发出协助执
总公司为被执行人,可以执行分公司。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并且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能。 1、对于债务人没有清偿的债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2、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
个人债务名下的公司是不能执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有法人资格,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除非公司为该笔债务提供了担保。
分公司是被执行人,可以执行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以及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
在大股东失联情况下,不一定能自行清算。大股东已失联,无法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合法成立清算组完成自主清算注销工作,部分企业更是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即使小股东可通过解散之诉解散公司或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强制解散,但小股东通常无法获取完整的公
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公司被执行期间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公司作为法人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其财产承担债务,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独立的,所以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是被执行人转让股权的,不得通过转让股权逃避债务。
董事会作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构的业务执行机构,是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尽管董事会代表着股东的权益,但公司股东并不一定担任公司董事,两者并非具有绝对性。
公司股东被追加执行偿还债务的条件是: 第一,被执行企业为一人有限公司; 第二,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第三,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