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关于检察院不起诉的法律规定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不是触犯刑法的行为都是检察院起诉,只有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才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定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
酌定不起诉即人民检察院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因而人民法院不会作出有罪判决,是无罪。一般情况下,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移交到法院是进入诉讼阶段了,可能证据不足、可能无罪、可能判刑,判刑只是某一种诉讼结果。检察院起诉法院不一定会判刑,要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人确实有罪的,法院会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过审查起诉,决定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可以分为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类型。绝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情节显著轻微、危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条件如下: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 3、被特赦免除刑罚的; 4、依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根据《中华
检查院对免于起诉的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不起诉,检察院需要制作不起诉决定书,一般只要做出不起诉决定书,就意味着没有构成犯罪,可以开具无犯罪证明。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
检察院补充起诉的情形是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对原起诉予以补充的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
检察院不起诉检察长说了算,检察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制作《立案决定书》; (2)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应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将不立案的原因和理由通知控告; (3)经审查认为控告、检举的犯罪事
盗窃累犯证据不足检察院一般不会逮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