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委托人对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价格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原认证机构要求补充认证或者重新认证。委托人仍然有异议时,可以委托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重新认证。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当事人对法院二审不服,认为其二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
对离婚调解不服的,可以不签收调解书,调解书未签收不发生效力,法院会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作出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对仲裁不服的情况,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条之相关规定,无论是劳动者或是企业,对仲裁不服的,均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
这个问题需要分类讨论。如果裁决为终局裁决的话,只能向公司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而员工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而如果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公司和员工均可以上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审判第二庭职责: 1、审判第一、二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 2、审理申请撤销仲裁的案件,审批下级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
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信访方式如下:可以通过网络信访信息系统进行信访、发电子邮箱或打投诉电话给相关部门,也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