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无需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受抵押权人同意与否的影响,即使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物权也能发生变动,但是抵押权不受影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的房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 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
抵押权人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处分抵押房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
房产抵押权人有以下这些权利: 1、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2、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房产抵押权人的权利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对抵押的房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当抵押的房产不是因为债权人价值明显减少时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应担保的权利等。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房产)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
下列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处置抵押物: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但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已经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并且没有人替其还款。 三、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四、抵押人违反法律规定处置抵押财产。 五、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房产二次抵押的抵押权的规定: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当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能处置抵押物。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债权人为抵押权人,除此之外的人都不能做抵押权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常见的抵押权人有民间借贷中的放贷人、贷款买房中的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