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是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对经办
工伤认定下来后的步骤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社保局无正当理由不给做工伤认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事故的时效不应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应从其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等级评定之日
如果老板不支持工伤认定也不去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依法由老板负担。
职工的工伤认定书原件上交了,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
因为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自己不服的理由。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对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职工和所在单位的利益挂钩的,所以出现不服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提出证据。
人社局撤销工伤不予认定书,之后需要进行调查,对事故经过进行了解,再次根据是否符合工伤构成的条件进行判定,最终结果还是以劳动行政部门开具的认定书为准。人社局撤销是合理的,工伤认定本生就是人社局管辖权的工作,一来般是不会自我纠正认定结论的。但是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
员工治疗工伤,按伤情可以出院的,应当按期出院,工伤认定结论未作出,不能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可以先与医疗机构结账,待认定为工伤之后,持相关票据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通常如果员工在受伤了之后会向当地的工伤认定机构或者是专业的鉴定部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