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1、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 2、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3、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局不管辖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请民事诉讼。违约方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依照我国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应当由案涉不动产所在
《民诉法解释》第28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
承包合同经营纠纷适用一般的合同纠纷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合同纠纷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当事人可以向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也即发生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起诉地点,应当根据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进行确定。当事人因合同纠纷去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合同履行地应当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确定,双方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有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合同约定存在有效仲裁条款的,依法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情形,该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