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以民事强制执行为例,要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有:首先,申请强制执行的人必须持有合法的执行依据,一般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其次,其申请的内容必须是可执行的;再次,义务人拒不履行执行依据所载明的义务。这三项是必须满足的条件,如果不符合
强制执行的条件: 一、权利人拥有合法有效的执行名义,比如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等;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义务人没有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权利人要在申请执行的法定期限内申请。
强制执行进行公证的条件,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
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必须有效的行政裁判文书; 2、裁判文件必须有可执行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在履行期限内拒绝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即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的两年之内; 5、符合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规
行政机关对于自身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强制执行的条件包括: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但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拒不履行的。
对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的义务;而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力等。
对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的条件: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但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拒不履行的。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当事人既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决定;并且经行政机关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的条件包括: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当事人既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决定;并且经行政机关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申请执行,只要向法院立案递交一份《申请执行书》,并附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并附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手续有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
拆迁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