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权的行使按照规定为: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方式行使其抵押权。抵押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享有的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债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
当事人要在债权债务中设立抵押权的,可以协商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并依法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约定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抵押财产的名称、担保的范围等事项。
公司可以通过通知、协商、诉讼等方式行使债务的抵销权。如果公司与其他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可以进行抵销的,公司可以提出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
公司要如下行使债务的抵消权,具体为: 1、审查债务是否符合债务抵销的规定,是债务抵销的首要问题。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债务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法定抵销、是否有债务抵消约定; 2、检查持有的债权是否到期; 3、主张债务抵销人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双方虽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代为行使,但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自己的代位权,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并且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
债权人能行使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行使抵押权的条件如下: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