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子到期归房屋产权人所有。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除此以外,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
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申请续期。5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工业、仓储、综合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到期了使用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房子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会收回。法律规定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就无偿收回住宅房,也不会通过国土资源部门向住宅房的使用人再次收取土地出让金,但需要补缴。
土地使用权再续的年数根据房屋的性质来决定: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40年土地使用权快到期,可以在使用权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但是属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无法续期。土地使用权续期时,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
商铺4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 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非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了直接向土地管理局提出续期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即可。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 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
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