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出现以下情形的,建设工程合同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如下: 1、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也不能修复的,则发包人不需要支付工程款; 2、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或者虽验收不合格,但可以修复的,承包人可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1、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建设工程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规定:工程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双方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违约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1、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