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2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有何区别: 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勤政性。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这种“滥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
区别是: 一、行为性质的区别。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 二、行为方式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要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多数表现为不作为。
一样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1、滥用职权是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行使权力,不该用而用,该用而不用,因而超越职权而滥用职权的行为;而玩忽职守则为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是履行职责,由于各种原因而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 2、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如果是
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区别如下: 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
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客观方面不同:渎职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一是超越职权的滥用,二是在其职权范围内违法行使职权的滥用。
玩忽职守罪与渎职罪的区别如下: 1、主观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而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 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中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刑法》中没有失职罪这一罪名,但有滥用职权罪,其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在于: 1、滥用职权罪是由故意构成,玩忽职守罪是过失; 2、滥用职权是不认真运用权力或者过度地动用权力,而玩忽职守是不履行职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
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的区别是: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罪的一种,范围比渎职罪小。玩忽职守罪主观上主要是过失,渎职罪主观上主要是故意;玩忽职守罪本质上是对职守不尽责,渎职罪在本质上是对职权的滥用;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
失职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1、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玩忽职守罪是过失; 2、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中职务活动的勤政性。
一般玩忽职守行为,行为人只是具有玩忽职守行为,其玩忽职守行为并没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或者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并没有达到重大的程度;而玩忽职守罪,行为人不仅具有玩忽职守行为,而且还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