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民法典规定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有对方故意造谣、歪曲事实,恶意诽谤,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或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他人隐私,造成重大后果。
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遵照“一事不再两罚”的原则。所谓的“一事不再两罚”,是指对行政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或事实”,不得给予两次及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跨市查得到。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有记录,在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到,相关部门一般按以下方法保管记录,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
违法行为人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先前被处以行政处罚的罚款的,一般可以抵扣人民法院所判处的罚金刑罚。《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行政处罚不算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
餐饮侵权名称处罚主要包括: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只是违法不属犯罪.犯罪是经法院判决的刑事案件。被行政处罚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不能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行政处罚并不是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完后,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对被处罚人认定为累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侵犯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
名誉权侵权四要件包括: 1、客观存在的侵权行为,即必须在客观上造成受害者社会评价降低; 2、行为具有违法性,如因合法行为造成损害,则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如行为人
有。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存有案底。目前中国大陆已经着手建立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