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一)本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因为行为人对丢失枪支的行为主观上是明知故意的。 (二)本罪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理由是行为人对严重后果的发生不仅可以出于过失的心理态度,而且可以出于放任的心理态度。 (三)本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现行刑法对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规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主体仅限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等依法配备强制的人,并且丢失公务用枪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比如被他人使用造成人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的具体规定是,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的具体规定是: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行为之一的,由
现行刑法对丢失枪支不报罪的量刑规定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主要是不作为犯罪,指行为人在丢失枪支后应当及时报告而没有报告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对象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和国家枪支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枪支丢失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 (3)主要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枪的人员。 (4)主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