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取保候审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取保候审决定书既适用于对未被拘留、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直接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又适用于对已经被拘留、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
取保候审决定书的结构为为四联填空式文书,第三联为取保候审决定书正本,交被取保候审人;第二联为副本,附卷保存;第四联为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交执行单位;第一联为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存根。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解除原因、解除时间、批准人、承包人、填发人、填发时间。
由检察机关决定。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程序上又分为:一是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是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决定取保候审。可见,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公、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对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有权批准。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1、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 2、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 3、一般情况下,取保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意味着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文书。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文书。取保候审的解除是指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制度。
申请人:王某某,女,汉族, 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00237***** x,地区为***区*街道**号,***区*.街道**号,联系电话: 135*****x系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之女。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女,汉族
申请人:王某某,女,汉族, 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00237***** x,地区为***区*街道**号,***区*.街道**号,联系电话: 135*****x系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之女。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女,汉族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