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按照《人身损害解释》对误工费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没有劳动收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护产生的误工费,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如上所述,未成年人受伤休息期间是必须受到监护的,这就产生了法律规定与现实需要之间的矛盾,也是本案上诉的主要原因,
儿童受伤没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孩子根本就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因此也不会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更不会存在误工费的问题,所以孩子受
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老师尽到了对幼儿的监护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孩子摔伤确系孩子自身原因导致的话,老师以及幼儿园不必负责任;若不能证明的话,幼儿园则应承担责任。
工伤停工期间,误工费和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一般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学校能够证据尽到了安全教育、保障义务是由于孩子自己原因摔倒的,可以不承担责任; 或者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孩子摔伤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误工费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
家属陪护误工费的计算,如有固定收入的,则按照误工时间与固定收入、陪护人数计算总的误工费,陪护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误工费针对适用已经在从事工作具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当人身伤害事件的主体是儿童时,儿童本身不存在劳动行为,不涉及误工费的赔偿。但是家长因照顾儿童耽误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按护理人员的工资标准支付。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
幼儿园提前放学未通知家长孩子溺亡学校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幼儿园对于未成年人的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义务; 而幼儿园未将提前放学这一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幼儿家长,致使幼儿脱离监护人监管而导致溺亡是没有尽到管理、保护的义务,所以幼儿园应
八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