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有: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4、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5、超越股东会职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6、滥用资
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相同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组织,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组织,凡是牵涉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是隶属董事会决议的范围。股东会和董事
股东会决议作用是: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经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有效,如董事监事人选、利润分配、对外并购、担保、大额投资等。
首先,下列事项须于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股东会决议并不是都有效。股东会的决议如果侵害公司法人、股东或员工的权益,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或该决议是由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主体作出的,均为无效的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内容如下: 1、股东会决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2、股东会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3、股东会决定变更公司形式; 4、股东会决定重大资产重组; 5、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 法律规定,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
最新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
股东会决议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
股东会决议简单范本如下: xx有限公司股东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1年x月x日,在x召开。本次会议由x提议召开,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x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股东会决议违法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另一种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