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关于单位犯罪自首如何规定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刑法未对单位是否可以成为自首主体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既然单位如同自然人一样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和刑事责任主体,那么在刑法无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当然解释为包括单位。因此单位自首的,也适用“可以从
暴力取证罪立案条件是: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对翻供的是否认定自首,应以当事人投案时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为依据。因当事人自首而使悬案得以告破,在审案件得以顺利处理的,应当认为自首的价值已经实现,即使以后当事人翻供,也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犯罪既遂如何判刑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我国《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特定故意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实际上就是特定故意犯罪的既遂形态。因此,对故意犯罪的既遂犯,应当直接按照该《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刑罚规格
1.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通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既有犯罪中止又有自首,应同时适用予以从宽。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以及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4、本罪在主观方面
暴力取证罪的转化犯:暴力取证罪的转化犯是一种犯罪形态,指的是在暴力取证的实施过程中或者暴力取证的持续过程中,由于出现了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等情形,而使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或者是轻罪行为转化为重罪,并以转化后的犯罪或重罪进行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
根据法律规定,成立自首的处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认定自首的情形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情形;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情
犯暴力取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证人使用暴力,逼取证言的行为。暴力取证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
暴力取证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法律规定,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若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依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对其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