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购房还没有交钥匙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可以向开发商提出意见,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直到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可以交房。如果开发商一直不能处理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不能交房,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1、分清责任主体 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那就是售房者、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售房者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也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2、慎重要求退房 无论
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处理如下:确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业主购买的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其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严重影响
房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以请求与出卖人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其赔偿损失。法律规定,若是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业主在发现购买的商品住宅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及时向开发企业主张维修责任,由于业主自身怠于行使权利而造成超过保修期限的,将不能得到法律支持。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维修的,要根据该房屋的产权性质来判断。如果发生在单个业主家中的,
购买新房发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解决,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瑕疵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1)确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先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确定该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若是,确认在保修期内可以主张保修。 (3)如果是二手房的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已经影响买家正常居住与使用,买家可以与房主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
1、确定房屋质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先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确定该问题是否属于保修范围,若是,确认在保修期内可以主张保修;反之,该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或者房主人为损坏,二手房主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承担维修义务。 3、如果是二手房的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房屋买卖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害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当初的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责任方,要求责任方依法进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