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一般可以当做劳动关系的证明,但并不是劳动合同。入职协议是为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因此不可以视为劳动合同。
劳动者签订的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不同的,入职协议是为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
合同盖法人章和公章一般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但是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合同自手续完成时生效。
这里并未强调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但是由于签字人的不同,合同的效力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况:第一、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由于其行为被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了字,即证明用人单位对此份劳
劳动合同没有盖骑缝章,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双方签字不盖章有效,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只签字或者只盖章都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
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分公司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可以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劳务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少数用人单位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拒绝承认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其目的就是要逃避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是在劳动者因工负伤后拒绝赔偿,从而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