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房屋产权性质有以下几类: (一)国有房产; (二)私有房产; (三)集体所有房产; (四)股份制企业房产; (五)联营企业房产; (六)港、澳、台胞房产; (七)涉外房产; (八)其他房产。
小产权房,就是指村集体组织或是开发商凭借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农民自建的商品房,或者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国家不会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以及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不能在房管局进行备案。目前,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只属于农村集体
小产权房,就是指村集体组织或是开发商凭借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农民自建的商品房,或者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国家不会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以及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不能在房管局进行备案。目前,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只属于农村集体
小产权房子是未经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小产权房子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乡镇政府发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
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自建的房子,属于宅基地房屋,一般不会去缴纳土地的出让金,而且产权的证明不是国家房管部门发的,而是当地政府发放,不会在国土房管局当中备案。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股东权既非债权,又非物权,而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地役权的性质: 1、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2、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3、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4、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