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分公司的债务需要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债务通常不涉及负责人。执行后未履行支付义务的,可以列为失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撤销分支机构的,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应当提交公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执行过程中可以追加总公司
公司合并之后的债务由存续的公司承继,分立之后的债务原则上由所有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总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以分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
分公司不承担总公司的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通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时候,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一般会让总公司来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
公司分立后债务承担的具体情形为: 1、一般情形下,由分立后的公司对于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2、如果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了书面协议,则根据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
公司对分立后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应该由谁承担的确认方式:若该债务系分立前产生的,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债务系分立后产生的,则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知,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