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机关,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是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而行政处罚中罚款是最为常见的处罚方式,被处罚人要在期限内交纳罚款,对于被处罚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 1、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
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机关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行政处罚中,罚款是最常见的处罚方式。被处罚人应当限期缴纳罚款,被处罚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产拍卖或者变卖缴纳罚款。拍卖、变卖所得
对于被处罚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被处罚人一般要在十五日内上缴行政处罚的罚款。当事人需要在十五日内前往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但是行政机关如果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则当事人也可以当场缴纳。
行政处罚的罚款,应该由当事人通过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并且当事人需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及时缴纳罚款,但是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的除外。
被处罚人可以通过银行或者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行政处罚的罚款。但是该银行必须是行政机关指定的银行,且被处罚人的缴纳时间是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的则除外。
现场缴纳或向指定账号缴纳。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缴相分离原则,即执法单位开出了罚款,执法单位不会接受这个罚款,这个罚款国家有规定,一律上缴国库,并且有固定账号,到指定银行缴纳,这个缴纳地点,包括账号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有注明,也可以直接询问
行政处罚罚款可以到指定的银行或者电子支付系统缴纳。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我国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是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的。所有罚款应当直接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除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依照本法第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关于缴纳行政处罚中的罚款的规定:当事人需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罚款的,则应当当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