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有以下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挂靠”。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
建筑工程合同纠处理流程: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而非申请撤销。根据法律规定,以虚假表示签订的、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或者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担保人担责,而连带担保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担责。担保方式还可分为违约金、质保金等类型。
伪造的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伪造合同通
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审查方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确认施工合同的载明的程序以及内容是否合法。且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
解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以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下: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
建筑工程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是: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关系的成立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有以下特征: 1、特殊性,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即主要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的安装建设; 2、固定性; 3、不可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