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婚姻登记要准备身份证、户籍登记册、免冠照片、无禁止结婚血亲关系证明等材料,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男小于二十二周岁,女小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女双方非因自愿而申请结婚登记。
下列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的。
下列情况婚姻登记机关不应予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 3、双方存在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4、一方上一段婚姻关系尚未结束的。
根据我国法律对什么情况下需要行政复议的规定,对行政部门的裁定处罚等不满的,可以向其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于复议仍不满,或者也可以不通过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执法部门的,就是行政诉讼。
1、婚姻合法 男女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且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范围。只有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才能够通过行政登记程序办理登记离婚。而且,行政登记离婚不适用于涉外离婚。涉外婚姻关系当事人的离婚
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一)存在权属争议的,但申请异议登记的除外;(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者申请登记的
行政程序登记离婚又称作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书,共同自愿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而登记离婚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双方必须是已经登记过的合法夫妻,只有合法婚姻才能登记解除,而同居关系是不需要登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即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需要注意,如果男女双方是复婚,且上一次离婚时是
对于离婚后再婚登记时是否需要离婚证,我国现行法律未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各地存在不同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在大部分地区,如果再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登记离婚后想复婚的,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