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犯罪嫌疑人逮捕的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业、多次作案、结伙作
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关押在看守所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非常复杂,需要公安机关延长时间才能审查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但前提是必须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还有些案件,因为过早交付审判不利于攻破犯罪集团的案件也可以延长时间,但必须由最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是会被提审的。被批捕后一般是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的,正式批捕后,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
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侦查案件,查明案情。因此,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如果办案机关认为必要,可以随时提审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有以下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社会危险性。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
刑事案件公安逮捕含义是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批准,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但是逮捕还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还会被提审。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不能叫嫌疑犯),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
逮捕的条件有: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 以上三个条件紧密联系,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