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股东权益是衡量公司资本的重要指标。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股份的面值金额; 2、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后增长值、接受捐赠的财产价值; 3、盈余公积,即公司税后利润中需要提取出的部分; 4、用于公司福利建设的法定公益金; 5、未分配利润,指的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已废止,它的内容有: 1、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2、标的物风险负担; 3、标的物检验方式; 4、合同违约责任; 5、特种买卖; 6、其他内容。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
新《公司法》股东知情权的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
行使公司股东知情权如下: 1、公司应该直接向股东发送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3、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公司拒绝的,必须在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
根据旧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能够行使知情权的范围主要表现为“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限于“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可见,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被限定在一个非常狭小
《公司法》规定,规定股东享有知情权,具体来说,股东可以查阅、复制的资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并且,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如果被认定为有不正当目的,可以拒绝查阅。股东知
股东知情权法律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查账权,可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是因为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决定的。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如下: (1)查阅公司章程; (2)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 (3)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财务会计报告之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如下: (1)查阅公司章程; (2)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 (3)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财务会计报告之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状况的重要手段,是股东权利中的基础性权利。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法定知情权”: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股东拥有知情权的表现有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公司拒绝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全文的具体条款内容包括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内容,具体条款由于数量过多不一一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