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工伤保险与工伤鉴定是没有联系的,也就是说没有工伤保险也不影响工伤鉴定的正常进行。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就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做工伤认定的,应该做工伤认定,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认定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赔偿。未经工伤认定不能直接起诉要求工伤赔偿,但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是可以的。因为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不可或缺的
职工在工伤后没有住院,也是能做工伤鉴定的,并且在认定为工伤后,只要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期限,但在实际操作中早些鉴定对被鉴定人有利,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去进行鉴定。如果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
未申报伤残鉴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保险赔偿。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
鉴定工伤没有伤残标准,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工伤认定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
工伤鉴定有社保的,找社保和单位;没有社保的,找单位全额赔偿。 工伤鉴定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后,待病情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立专家组; 四
可以去找监察大队的人来协助办理,这样的话申请的工伤赔偿会比较少,最好的办法是进行工伤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不可以。 理由: (一)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其实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放弃了伤残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