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超过了工伤认定时效,
劳动者遭遇事故受到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十天还没有申请的,可以职工自己或者是亲属在一年内提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时间超出一年的,原则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不会在受理申请。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因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限而不予受理的,企业应当承担由此而给职工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由于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申请工伤认定超时的,可以延期;无正当原因申请工伤认定超时的,不得申请,但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由于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申请工伤认定超时的,可以延期;无正当原因申请工伤认定超时的,不得申请,但可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过了工伤认定时间的,虽然无法再认定工伤了,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则由本人承担超过工伤认定的期限所导致的后果。
首先,非劳动者的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超过该期限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受理,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1年期限内。
错过工伤认定时间的是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工伤认定的时间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最长一年内提出,如果在此一年内没有提出,劳动部门是不受理的。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经过以后,虽然无法再认定工伤了,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一般由劳动者本人承担超过工伤认定的期限所导致的后果。
过了做工伤认定时间的,如果是因为以下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导致的,则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人社局不予受理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