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股权代持有以下风险: 1、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 2、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 3、名义股东风险,比如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
关于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有哪些,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下: 1、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2、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 3、难以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股权投资必须注意以下五大风险: 1、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决策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确和决策程序遗漏上; 2、企业经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被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风险的原因可能是项目所在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经营决策不正确,企业管理
代持股协议可能包含了显名股东擅自转让股权、拒绝将投资的收益给付实际出资人等风险。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
签股权赠与合同要注意的内容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赠与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签订合同之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3、如果受赠与人具有法定撤销行为的,赠与人可以在1年内撤销合同。
签订代理合同主要有以下注意事项: 1、代理事项合法; 2、代理双方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3、代理权限、起止时间要明确; 4、必须意思表示真实; 5、其他注意事项。
代持股协议的风险有,若是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名义股东应当补足。两股东之间存在代替持股法律关系可以用代持股协议来证明。隐名股东的权益有投资权益的归属。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在实践中较为普遍,但是股权代持是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
要注意的内容有: (1)注意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有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 (2)注意空白期的约定。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 (3)注意险种的选择。 (4)注意对自己的信息要如实填写。
签订买房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开发商利用自制的商品房认购书或预购协议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开发商利用自制合同格式条款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三)开发商排除或回避将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内容视为要约,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高利贷的风险为:对于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借贷双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贷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当事人是否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了借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