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行为人实施了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是指以书面、口头等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例如:使用下流、肮脏的言语辱骂对方,在文章中利用贬低人格的语言攻击对方等。诽谤
侵犯名誉权的主体主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媒体报社等,特殊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成为侵犯名誉权的主体。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首先,正当的评论。 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对可以受到公众评价的事情进行正当的评论,而涉及到对特定人言行的批评,不构成名誉侵权。 这是基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 其次,法定范围内的职务行为。 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法定范围内的
(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三)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四)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五)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
新闻报道侵害名誉权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非财产责任主要包括停止损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道歉。 在新闻侵犯名誉权的案件中,非财产责任的适用十分普遍。如果在新闻报道时,对他人造成一定程度伤害,应当停止侵权,
侵犯名誉权的认定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侵犯名誉权通常是在降低受害者社会评价的前提下进行的; 2、侵犯从事经营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人名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造成名誉损害的; 4、散布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属于他人隐私的
侵害名誉权行为的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相应的损失的,其数额一般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数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侵权诉讼需要收集的证据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据;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证明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
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
侵害名誉权赔偿损失包括: 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侮辱、诽谤、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评论严重不当等行为。名誉权被侵害人侵害的,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