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办理离婚需要的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
办理离婚证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以下证件: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4、夫妻共同房产的产权证; 5、夫妻其他共同财产的权属证明。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其个人所有。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四个,分别是: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房产证不需要离婚证。办理房产证需要下列材料: 一、房屋买卖合同; 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三、测绘表; 四、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五、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六、购房者身份证明。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再婚办结婚证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补偿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 6、安置单位的各种相关资料。 7、若增加安置面积的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证件: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3、个人的身份证明; 4、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求的其他材料。
领房产证需要带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