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9
交通事故责任不赔偿,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调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向上级申请审查,具体规定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 2、当事人逾期提交审查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
交通事故对方逃跑了的,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相关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是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可按照公平原则在各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 二、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的,依照民法公平原则让各方均分事故的赔偿比例。 三、如果是机动车与非
由于事实原因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
对于自行协商后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不服的,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对方因不服赔偿而不履行的,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
对于案情较简单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需要到现场勘查,并在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本程序称为简易程序,较复杂的,需要对现场、速度、尸体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处理的,该程序称为普通程序。交
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仍不满意的,可以搜集证据由法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