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处理: (1)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
劳动合同终止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 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依法向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纠纷,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属于职权范围和管辖范围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果仲裁裁决是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生效的劳动争议裁决书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撤销: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在四十五日内结束;如果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仲裁庭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的期限以十五日为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仲裁申请。 2、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 3、开庭仲裁。 劳动争议起诉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
对劳动仲裁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上诉,对上诉判决结果不服时就可以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