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 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一样。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如劳务派遣; 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务工合同只存在经济关系; 3、主体的待遇不一样。务工合同中的自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
合同欺诈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欺诈罪不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也适用于合同履行阶段。合同欺诈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 2、主观故意不同。诈骗罪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对方财产为目的,即行为人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明知自己没有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 1、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 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劳动合同从事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聘用合同一般考试上岗,劳动合同一般面试上岗;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劳动合
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 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消灭与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消灭的效力;合同解除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为不可抗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
“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
解除合同主要的条件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终止合同与解除合同有以下区别: 1、两者的效果不同,合同的终止可以对过去产生影响,使合同关系可以追溯到过去,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也可以对未来产生影响,即不追溯到过去。解除合同只是为了消除合同关系,对未来有效,而不是恢复原状; 2、两者适用范围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崖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
1、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 (1)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2)对于无效合同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