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间借贷中利息纳入本金计算复利不合法,民间借贷中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利息,但是利率不可以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借贷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利息,但超出4倍LPR的利息的,法院不支持。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归还已收取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由此可见,高利贷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已收取
法院对约定的利息认定与处理如图所示,年利率在低于24%区间,法院支持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
依照法律规定,计算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方法是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但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未约定的,则按照借期内利率来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如果连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的,则参照当时一年期贷
根据民法典关于自然人之间借贷关系的具体规定,民间借贷中2分利息一般是合法的,两分利转换为年利率为24%,未超过规定的利息,所以是合法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36%,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如果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但从起诉之日应视为催告之日,也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故借款人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时止,需按支付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