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2。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3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 1、行为人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行为人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那么将会在在上述法定基础刑上从重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条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条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条件: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4、客观条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2、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4、本罪属
传播淫秽物品罪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应当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一般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本罪的主观方面应当只能是直接故意。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本罪除了侵犯社会道德风尚,也侵犯了互联网的管理秩序。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互联网播放、粘贴、发送等网络传输方式,致使淫秽物品传播扩散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
传播淫秽物品的定义为: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其中,“传播”,主要是指出借、播放、展示、赠送、散发、交换、讲解等行为,但这种行为必须是在公众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1、主体条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条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条件: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4、客观条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判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