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关于行政强制拆除的程序,目前相关的配套性规定尚不健全,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其必经程序大体如下: 1、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强制拆迁程序如何进行: 一、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二、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三、强制拆迁时,应当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
房屋征收过程,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
强制拆迁是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过程当中都会存在的情形,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所以两套流程也是不一样的。以国有土地为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
强制拆迁是政府在违背被拆迁人的意志下但是又具备合法的理由需要进行的拆迁行为,可以强制拆迁的条件如下: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
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决定一般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是行政机关为征收房屋而作出的行政决定。但是如果被拆迁人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搬走,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迁,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迁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如下: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告知了拆除决定后的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经催告后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拆迁条件: 已经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可以强制拆迁;被征收方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可以强制拆迁;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可以强制拆迁;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可以
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在《行政强制法》中,行政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执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