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婚姻法中关于结婚规定有: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
新《婚姻法》并不承认事实婚姻,对事实婚姻也无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
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认定为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律并没有明确提出出轨的概念或者对其界定。婚姻法只规定了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对于这两种情形,法律规定,应当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实际是基于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而做出的规定。实践中,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
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如下: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被宣告死亡,则其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自动消除;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又重新出现撤销死亡宣告的,则在其配偶没有再婚或者生母不愿意恢复与其的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其婚姻关系自宣告撤销之日起会自行恢复。
宣告失踪的法律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配偶、债权人等)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起算日从自然人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宣告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对于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 (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法律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 (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二、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 四、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五、无效或被撤销
认定婚姻无效的方式: 1、一方或双方存在重婚行为; 2、男女双方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无效婚姻的认定及处理有: 1、重婚; 2、近亲结婚,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亲属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所缔结的婚姻; 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所缔结的婚姻; 4、早婚,一方或者双方不满足法定结婚年龄。依照相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