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侵权赔偿举证的分配为一般情形下原告需要举证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对自己造成损害的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情况下还需要证明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被告需要证明减免责任的事由和原告主观上也有过错及其他免责事由。
一、被告的举证责任(政府):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
行政诉讼中分配举证责任的办法:一般由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来举证,但是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
(一)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是民事诉讼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特殊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
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法院的职责。依通常的规则,法院在进行裁判时,必须首先确定作为裁判基础的事实关系是否存在,然后才能适用相应的法律来判断其法律效果,并最后作出裁判。如果法院经过证据调查,表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其存在或不存在的问题获得确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侵权举证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不是自己的行为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如果无法证明,那么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侵权责任。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责任。 2、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许可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