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通常的遗产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遗产分配的,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另外需要注意,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优先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从该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这几种遗产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最为优先适用,其次为遗嘱继承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在三种继承方式中,如果多种继承
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要注意的问题: 1、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 2、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法律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
债务纠纷适用普通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只有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具有财产性的个人债务,才能成为继承的法律关系客体的组成部分
被继承人清偿债务纠纷的处理是: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确定继承人继承份额后,根据有利于生产或生活需要,房产遗产继承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采取折价补偿,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但同时需要对其他继承人按照他们的继承份额对他们进行补偿;另一种是由继承人共同拥有房产,也就是所有继承
如果是根据遗赠协议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那么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做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该房产。如果涉及到房产继承纠纷诉讼,那么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确定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受诉
1、对于房产继承的程序、内容,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不动产继承的第一步应该是分析财产,即确定死者的不动产份额。第二步是确定死者是否有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办理,不再适用法定继承。第三步是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动产继承的第四步是分配不动
遗产的继承范围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
《民法典》规定继子女继承权纠纷,若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