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特点是: 1、案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犯罪事实、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等; 2、只适用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3、从审判组织、审理期限等各方面予以简化,除非例外限制; 4、存在独任审判; 5、不适用具有盲、聋、哑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不会,二审都是合议庭审理的,不存在简易程序。一审,案情简单的,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审判员独任审判。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案子,到二审法院,一律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不存在简易程序的问题。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三人以上组成合议庭。由于法律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作了限定,因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是事实
1、起诉方式简便,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 2、受理程序简便,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法院或者它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择期审理; 3、传唤方式简便,法院可以简便方式传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较一审普通程序简单的审判程序。之所以简便,是指它相对于第一审程序中的普通程序而言程序简单,易于执行、方便群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起诉方式简便,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 2、受理程序简便,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法院或者它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择期审理; 3、传唤方式简便,法院可以简便方式传
走简易程序的案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一定会当庭作出宣判。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为简易程序作了下列的六个方面的简化:1、审判组织的简化;2、审判前准备工作的简化;3、出庭支持公诉的简化;
简易程序罚款数额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根
简易程序可以口头起诉。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经过法官同意可以采用口头起诉的形式。一般起诉都需要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但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用口头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