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法院审理的时候发现案件比较复杂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
民事简易程序是指基层法院或者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审理的,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采取简单的审理程序。因为它的案情比较简单,矛盾比较小,没必要采取完整的诉讼程序,既浪费司法资源又浪费当事人的时间。一般来说,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等简便。审理实行独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并都是一审终审的案件,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
简易程序不一定是一审终审。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
简易程序不一定是一审终审。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 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 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
民事诉讼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
诉讼中止是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简易程序是不能中止审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简易程序案件是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这类案件是没有相应中止事由的。同时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并都是一审终审的案件,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
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这是因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均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