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0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量刑: 1、行为人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武器装备肇事罪的量刑规定是:行为人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武器装备肇事罪的量刑: 1、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发生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本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构成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量刑处罚规定为:如果说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事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的量刑处罚: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申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
走私武器、弹药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 4、客观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
倒卖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刑法上的军职人员;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4、客观方面由非法将军队的武器装备出卖或者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构成。
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
武器装备肇事罪是军人违反武器装备使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分子,进行定罪量刑的标准为: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可构成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