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根据上海市现行户籍政策,夫妻投靠,一方为上海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地户口,结婚满10年。即可申请上海常住户口,时间以结婚证为主。
子女迁户口时,应由其监护人(父母等)之一或者户主陪同办理即可,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监护人或者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
不迁户口,小孩可以上户口。女方没有迁户口到男方户籍地不影响其子女上户口的问题,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孩子户口正常请况是不可以上到爷爷奶奶户口上的,孩子的户口只能在父母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但是特殊情况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变更
单亲家庭给小孩上户口跟双亲家庭的办理程序是一样的,只是户口本上只有一方而已。给小孩入户可以自愿随父或随母,单亲只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可以用户籍证明上户口。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准备的证明有:一.计生部门的“准生证”。二.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三.户
小孩子社保应当由监护人携带参保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证、居住证、等相关证明,前往当地的社保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小孩要改名字的,应去孩子户籍地的派出所办理。法律规定,父母要为孩子更改姓名的,应带着孩子和改名所需的材料,到孩子户籍地所在的派出所户籍科为孩子户口名字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工作人员审查后,认为孩子符合改名条件的,依法为其更改姓名。
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户口。非婚生子女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中国,户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础,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