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股东未出资的法律责任为: 1、承担向公司足额缴纳的责任; 2、承担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3、承担被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直接要求没有按期按额出资的股东履行他的出资义务,如果因为延期出资产生了损失,延迟出资的股东需要赔偿因为延期出资而带来的损失。如果经过公司要求,股东仍然拒绝出资,公司
股东未按规定出资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足额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不属于出资违约,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视为未履行出资,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应该补足自己的出资,而且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应该补足自己的出资,而且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到期债务。
股东出资未到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未到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内部责任:向公司补足出资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直至解除股东资格; 二是外部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全额向公司补缴。补足非货币出资差额的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章程规定的价格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即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股东出资期限未到的应加速到期,立即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并不为仍未实缴出资的现任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讲,务必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期足额的履行出资
股东未出资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形: 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 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 3、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或办
股东出资不足的,对内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资不不实是不能解除股东的资格的,只有抽逃出资法定情况下才能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