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 2、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3、股东大会召集权; 4、股东大会提案权; 5、知情权; 6、委托别人行使表决权; 7、以累积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监事选举权; 8、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以由社会中介机构产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清算: 1、具有解散事由,成立清算组; 2、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债权人; 3、登记申报债权; 4、制定资产负债表; 5、拟定清算方案; 6、股东大会确认清算方案后执行; 7、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 《公司法
企业倒闭清算的程序:先成立清算组;然后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由债权人申报债权;再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之后执行清算方案,偿还各项费用;最后制作清算报告,经确认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并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这样清算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然后开始履行清算组的职权,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最后报股东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了发起清算的法定事由,列举了四种情形,即: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本法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
股东对公司债务一般没有清偿责任。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或者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义务如下: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
作为公司清算人要承担的责任有通知、公告债权人以及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若是没有在法定期间内成立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