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遗产的分配原则: 1、平等份额原则,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平等。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平等是很难掌握的。但是,经过各继承人的协商,也可以不平等; 2、体现养老育幼原则,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私人的房产一般应该按照下述方式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议一致的,按照协议内容分割;不能协议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该房产是个人财产的,仍归个人所有,不需要进行分割。
离婚时房产分割原则是: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
1、遗产的分割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遗腹子的权利。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
遗产应该分配的方式:如果有遗嘱或协议继承的,按照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位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协议继承的,按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遗产一般应该平均分配,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父母出资的房屋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按照个人遗产正常进行分割。因此,该婚前房产应作为被继承人的个人遗产予以分割。具体如下: 1、立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2、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夫妻另一方享有继承权,另外,子女和父母也作为第一顺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对于房屋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折价、适当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
房子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