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犯贷款诈骗罪的情形: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
1.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虽其已着手实施挪用公款犯罪行为,但尚未能将公款挪出。对此,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2.行为人已将公款挪出,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使用,这种挪而未用的行为,实际上已经侵害公款的所有权,因此,应比照挪用公款罪既遂
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 (1)被处二十元以下的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处罚机关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罚人提出,行政处罚机关可以当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
骗取贷款罪 ,是200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增设的罪名,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后增加作为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
贷款诈骗罪中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
诈骗罪的减刑情节: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犯罪分子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
刑法从重处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缉毒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包庇他人涉及走私、贩毒、制造毒品、向未成年售卖毒品等行为,会被从重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领导他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重处罚;刑讯逼供或者使用不正当手法逼迫他人提供违背事实的证据
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6种情形如下: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包括: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