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担保和反担保的意思是:1、担保指的是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时实现债权人之债权,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而向债权人所作出的保证,可以基于法律规定,也可以签订担保合同;2、反担保指的是为了确保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实现其对
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
保证担保是指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无法按期履行债务,保证人有履行该债务的责任。一般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可以作为保证人。
反担保,也称为求偿担保,它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由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担保。 担保具有要件如下: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因此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
反担保是意思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保证债务人追索权的实现,而提供的担保。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如果不履行债务,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由第三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有权代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担保人行使追索权时,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丧失追索权。为
担保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担保合同当事人能够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1.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将灭失抵押物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或主合同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
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在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
留置权的实现,在双方没有约定留置财产后债务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得少于留置财产后两个月的期限,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留置权人就留置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被留置
留置权可因担保范围的不同而区分为一般留置权和特别留置权。特别留置权亦有称法定留置权,指法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直接规定债权人享有留置的权利。如房屋承租人不交付租金时,出租人可留置房屋内承租人的财产;旅客不交付住膳费时,店主可留置旅客的行李及其
留置权的意思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